宁夏深化人才体制改革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人民网银川7月24日电 (记者 阎梦婕)7月24日,记者从宁夏召开的“2025年宁夏东西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人才对接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方面的主导作用。在目前已向宁夏大学、自治区农科院、社科院等33个人才单位下放职评审权的基础上,今年再向科技、教育、卫生、县区、园区和新型研发机构等8个单位下放评审权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苏海峰表示,宁夏建立“全职、柔性、预引进”等多种引才方式,对全职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或入站博士后,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评审副高级或中级职称,留宁入职的博士后,只要条件具备,可评审正高职称,不受工作年限限制。新增外国人来宁职称评审,探索启动国际职业资格互认工作;相继出台青拔人才培养11条、博士后管理9条、民企职称评审10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18条等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将新领域、新业态纳入国务院、自治区特殊津贴选拔和青拔人才培养的范围,增加企业、金融、葡萄酒、新业态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家规定的27个职称系列稳定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为新领域、新业态、新专业设置专业职称,提供相应的评审服务。
在人才评价与管理机制优化上,宁夏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措施》,出台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政策,将高校、高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专兼职经历、科创专员服务基层与优秀青年干部下基层挂职经历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作为职务职称晋升、人才选拔的重要业绩。修订完善37个职称专业评审条件,完善各类人才、载体评估考核细则,突出“创新能力、业绩质量、成效贡献”标准,突出“干什么、评什么”“干得好、评得上”,所有修订职评条件全部设有破格条款,有666人已破格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实行“跨地交叉”“跨行类比”“良莠同台”“中期终了双评”等评价形式,建立人才培育与载体建设全周期跟踪服务模式,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在近三年的考核中,有108名青年拔尖人才退出培养,2名考核优秀的提前结束培养期。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才小高地、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载体的评估整改,不断提升人才载体的建设质效。
在人才服务方面,宁夏继续打造“塞上江南人才温馨服务站”,完善区、市、县(区)三级人才服务模式,市、县(区)设立人才服务窗口,银川市设立外国专家服务窗口,做好8大类16项人才业务受理工作。在全区各地、工业园区、重点人才单位举办政策宣介及人才面对面互动交流40余场,到陕西、甘肃、福建等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向当地的50多所高校进行人才政策与区情的宣讲。举办高层次人才双洽恳谈会、行业人才建设座谈会与博士后工作推进会,关注人才动态,及时回应和解决人才单位和人才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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